(二)聚焦项目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问题导向,挂牌作战,努力化解项目制约矛盾。梳理重点建设项目40个,其中续建18个,新开工12个,储备项目10个,确定责任部门和项目专员。继续做好与美好集团、西江环保对接及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工作。积极协调教育园土地问题。继续以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项目为抓手,大力推进镇区、教育园、商贸园基础设施建设和5个村级为民综合文化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同时积极做好2019年项目申报工作。全面落实矿镇对接机制,支持南山矿全面转型发展,配合推进凹山总尾矿库环境影响区域避险安置、东山采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凹山排土场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建设,支持高村铁矿围岩综合利用商混站、高村铁矿存量围岩高效循环利用骨料线及城门硐尾矿库综合治理暨生态园建设工程等项目谋划。
(三)聚焦环保整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加快世行项目,丁山矿区、清塘河沿线及金鼎建材北侧山体边坡整治等工作。加大中央和省、市、区环保督查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力度。完成《马鞍山向山镇生态镇发展规划(2018-2025)》编制工作。继续加大环境监管和环境治理力度,继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完善镇区雨污水网管规范建设。加强对盗采、倾倒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的巡查工作。继续加大镇区企业管理力度,协助上级部门查处超范围、违规违章经营行为。认真做好秸秆禁烧、烟花禁放、畜禽禁养、大气污染防治、非煤矿山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等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净土持久战、碧水攻坚战。
(四)聚焦乡村振兴,深化城乡融合发展
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完善村庄基础设施,抓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户容户貌。强化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巩固农村改水改厕成果,加快推进南庄、落星改水工作。提高农村环卫作业服务质量,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扎实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建成镇、村两级“路长制”,在全镇建成一批“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运营好”的农村道路。深入推进河长制、林长制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田园综合体,按照土地现状不变、生态风貌不变、农民主体地位不变的“三个不变”方式,遵循因地制宜,产融联合原则,积极引进现代高效农业。打造锁库、石马2个“产业+”示范点,扶持东塘葡萄、爱民花卉等“一村一品”特色农业企业继续做大做强。继续完成剩余4个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5个村“三变”工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继续开展美丽乡镇、美丽乡村建设。
(五)聚焦民生保障,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全面实施省、市、区确定的各项民生工程,确保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和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问题得到进一步保障和改善。要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帮扶工作,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真正做到救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适时启动桥头地块70户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大甸塘地块搬迁工作,完成和尚桥皮带通廊征迁工作,协调推进十排新村、平山一期等安置房遗留问题的化解,启动平山二期、郎甸嘉苑二期建设。完善向矿嘉园基础设施,改善困难家庭生活条件。组织实施南山矿老旧小区5585户改造工程并完成“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加快推进向山镇敬老院社会化管理改制工作。
(六)聚焦社会治理,营造共建共享环境
进一步巩固烟花爆竹禁放和犬只管理取得的成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文明素养。加强殡葬管理力度,积极宣传文明殡葬和节地生态葬地理念。大力开展拆违控违专项行动,对存量违建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继续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继续开展积案攻坚、源头化解工作,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快推进对重大信访问题化解。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验收工作,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落实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统筹推进国防教育、民族宗教、老龄事业、妇女儿童、双拥共建、关心下一代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大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蓬勃发展。
(七)聚焦自身建设,打造人民满意政府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现群众办事“一网、一门、一次”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妥善化解政府性债务,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府工作。自觉接受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相关规定,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