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振兴乡村,人居环境有效整治。
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三大革命”,由龙吉顺公司负责,实现镇域内所有生活垃圾的收集、运送和处置工作。按照“五清一改”工作要求,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整治,集中村庄主干道旁设立垃圾桶,新申请1处垃圾分类处理站。全面推行河长制,定时巡河定时清理,使我镇境内河流得到水清岸美;全面推行路长制,定期清理,按时维护,方便群众出行。对农村厕所进行改造,今年改厕任务1000户正在推进中,累计已完成改厕任务800余户;
(六)阳光政务,持续推进作风转变。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规范便民服务管理,提高服务办事效率,政务服务环境持续优化,让群众办事更高效、更阳光、更便民;加强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抓好市长热线等反映件办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大对公务用车、采购、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制度执行力度,严控“三公”经费,着力建设运行规范、高效快捷的乡镇机关;同时确保项目资金按照规定进行使用,余留资金按原渠道退回,不截留、不挪用;加强工作作风转变,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发生。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的成绩实实在在,变化有目共睹,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芦村镇的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结构不合理,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工业支撑不足,经济增长速度缓慢;二是财税收入单一,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保正常运转困难较大;三是基础设施薄弱,抵抗自然灾害能力还不足,农田水利、道路交通、集镇建设、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亟待进一步改善;四是少数党员、干部的创新意识、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镇党委、政府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镇将以强烈的紧迫感和高度的责任感,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锐意进取,迎难而上,全力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以赴坚定不移,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一是持续强化后续帮扶措施。着力构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长效机制,确保实现脱真贫、真脱贫、不返贫。继续实施贫困村巩固提升工程,健全基层组织、发展村集体经济、谋划产业项目;继续实施精准帮扶,增加户上收入,确保已脱贫户稳定脱贫、未脱贫户早日脱贫,确保我镇“村出列、户脱贫”的脱贫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二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继续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不动摇,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融合,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压实精准帮扶责任、用足用活各项政策、规范发放各项资金、强化纪律要求,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
(二)大力夯实农业基础,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围绕争创阜阳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区和安徽省综合改革试点乡镇的目标,加快农业体系调整步伐,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品牌影响力。引导建立红薯、中药材、经果林等专业的农业协会,增强全镇农业主体的凝聚力。突出中药材、经果林两个万亩示范基地建设,推广致富农场林下复合种植模式,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各类主体品牌创建意识,依托“界之首品”区域公用品牌,深入挖掘本地特色农产品,打造芦村特色品牌。支持三宝线业均张示范基地有机棉花认证,红卫卤肉、雪丽粉丝、秀章粉皮等绿色食品认证,庞寨大葱、郭楼穿心红萝卜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三)竭力关注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保覆盖面,确保应保尽保。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加大扶贫攻艰力度,动员社会各界,想尽一切办法,不断改善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重视五保户帮扶,加强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大对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液化气、加油站,道路交通、防火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排查整治,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保障农民子女100%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不断加强农村医疗、防预、保健三级网络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四)高度重视生态环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共享发展,持续开展全镇范围内的环保整治工作;做好镇域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确保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和谐并举。着力加快穆寨美丽乡村建设步伐,统筹推进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治理“三大革命”。加强对龙吉顺保洁公司的监督指导,配齐集镇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备,做到镇区主干道的垃圾日产日清;结合文明创建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继续加大对沿204线和集镇环境的管理力度。
(五)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携手共创和谐芦村。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每月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充分发挥民间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把各种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防止“民转刑”案件或影响较大的社会问题。建立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解决一切苗头性、倾向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