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结合“拆旧垦复”项目推进新农村建设,2周时间与下垌村121户签订《同意垦复意向书》,快速推进100亩垦复工作;全镇推行“户长”制和“党建+三会”制度,引领美丽乡村建设。
(二)扶贫保障成效显著。在新一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我镇共有贫困户709户1659人,危房户237户,有省定重点贫困村3条,非贫困村11条。3条省定贫困村全部由珠海市高栏港区对口帮扶,11条贫困村由高州市直单位、镇机关单位分别帮扶。至目前止,全镇投入扶贫资金6000多万元,2016年实现脱贫382户644人,2017年脱贫213户685人,脱贫率为78%;到目前止,危房户237户已完成改造211户,完成率90%,余下的正稳步推进。我镇在扶贫工作中突出产业帮扶,注重在贫困村布局发展现代农业基地和乡村旅游项目,大力推进产业扶贫进程。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脱贫模式,贫困村成立种养专业合作社,帮扶单位出资扶持贫困户入股公司参与种养,贫困户通过出租土地、基地务工、股份分红、承包种植多种方式增收。扶贫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累计将扶贫资金222万元注入南果花乡农业公园,建设火龙果、葡萄等产业扶贫项目,发展乡村旅游,扶持江口、大岭、大垌3个村219户贫困户636人,户年均分红约3000元;投入扶贫资金180万元参与东兴蔬菜、百香果和中药材三个产业基地建设,获取股金分红,为大垌村83户贫困户229人实现人均年分红1000元;投入30万元,成立江口村委会奔富种养专业合作社,吸收贫困户和村民210人入社,建成150亩奔富蔬菜种植基地,带动100户村民(包括有劳动力贫困户41户)增收。
充分征询10条非贫困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190户623人的意见,通过“一事一议”决议,自愿将部分扶贫统筹资金475万元投入茂名市建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扶持贫困农民成为公司的股东,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方式取得收入。公司按年均保底收益7%按投资比例向贫困户支付分红,贫困户年均分红不低于1700元,同时优先吸收有劳动力贫困户入园务工,月均收入2000多元。
同时,注重发动社会力量帮扶,开展“先富帮后富,乡亲结对扶”主题活动,共发动800多名党员干部、乡贤自愿结对帮扶贫困户,实现全镇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筹得帮扶资金及物品折价超过900万元。
(三)教育“创现”硕果累累。办好教育永远在路上,创强之后我们永不停步。自开展创现工作以来,我镇已投入约1000万元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在搭建现代化教育平台、探索打造特色教育品牌、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从严规范学校教学教育管理、全面优化教育环境等方面发力,取得明显效果。2017年以来全镇“创现”投入1000多万元,各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在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一推、一赛、一特色”(推门听课,举行教师基本功大赛,创建特色学校)“三个一”教育工程建设活动,全镇中小学特色办学精彩纷呈,镇江中学“感恩•圆梦”特色教育、镇江一中足球特色教育、中心学校“文质教育”均获得可喜成绩。其中,中心学校荣获省“书香校园”种子学校,在环境卫生、宿舍内务管理、大课间活动、第二课堂活动、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得到高州、茂名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受到各位家长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好评,吸引了湛江、信宜、电白、高州等100多所中小学校2000人次前来参观或跟岗学习。2018年中考成绩稳步提升。
(四)生态文明建设卓有成效。全面开展农村垃圾费收取,实行镇城乡清洁工程承包运营,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城乡清洁工程”效果显著。严格落实河长制,维护水体健康。出台工作方案、完善三项制度和河长制名录,组建了一支15人镇级巡管员队伍和15支村级护水队约300人;全面完成南山水库灌区渠道改造工程,积极推进投资2500万全长15公里的南山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全面排查镇内企业、养殖场所和河流等排污情况,按照“三不一保障”工作要求,启动山塘、水库污染养殖退出专项治理行动。完成12间养殖场退养工作;关闭粘土砖厂2家;淘汰落后产能厂2家;加快推进镇污水处理厂选址和征地工作。持续开展路域环境整治行动,打造“畅安舒美”环境。持续推进“有喜事,来种树”活动。
(五)其他事业稳步推进。扎实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等服务。加强殡改夜间巡逻和执法力度,打击违规土葬现象,群众殡改意识大大增强。实现医保、社保扩面、城居保全覆盖。及时全额兑现优抚、五保、低保、残疾、孤儿、困难救助、高龄补助等各种资金补贴。完善医疗设施设备,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大力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推进村卫生站建设;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教育讲座和各类免费体检活动,举行下乡免费防疾义诊活动;积极推进疾控工作。财政、武装、邮政、金融、工青妇等工作也取得好成绩。
三、抓综治维稳,促社会大局和谐安定
健全落实信访综治领导包案责任制、部门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初信初访处理。对新引发矛盾原则上一周之内要解决,明确因行政行为不当引发新矛盾的“谁引发谁负责制”,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发挥镇、村两级“和谐促进会”98名会员身处群众中间的优势,主要负责化解矛盾,兼以宣讲政策、收集民意、建言献策、推动公益。推进自然村“和谐促进会”建设。完善“一村一律师”制度及律师参与信访包案制。大力推进“以案定补”,提高矛盾化解率。做好十九届三中全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基本实现“零上访”,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