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取实效
我乡人事变动后,及时调整了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针对认领的18项整改任务进行全面整改;组织开展线索摸排大起底,针对我乡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排查,通过信息上报,处置涉及宗族恶势力1人,且已被法院判处管制1年;创新结合主题党日、“年轻干部大讲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教,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开展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测试1次,并在各村刷写扫黑除恶永久性宣传标语,同时利用LED显示屏,“潭头印象”微信公众平台、乡微信群定期向公众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目前全乡共有标语50余条、制定横幅30条、发放扫黑除恶公开信2000余份、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500份。
持续推进民生福祉
农业产业方面:2019年全乡农作物播种总面积1.1万亩,其中白莲面积达2000余亩;新增脐橙1100余亩;新增高产油茶面积400余亩;对全乡的所有畜禽养殖进行了重点整治,目前全乡生猪养殖已全部实现了关停和退养,疑似大棚房1处也于5月底拆除到位。
保障改善民生方面:一是参保代办落实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缴费人数为3865人;为群众代办社保卡95张,已全部制作完成并发放到位;申报交通补贴13人,申请小额创业贷款6人,申报特殊门诊医疗证40本,均已上报成功。二是医疗报销解民忧。2019年全乡新农合参合人数为8685,医保点外报销154人,共总费用1589741.94元,医保报销6385.46.08元,报销比例为40.2%;特殊门诊医疗报销39人,总费用为115043.76元,医保报销66906.58元,报销比例为58.2%;贫困户点外就医报销30人,医疗总费用为215044.83元,医保报销90401.28元,报销比例为42.04%;已申报医疗救助25人,涉及救助金额78749.5元。
殡葬改革方面:切实加强绿色殡葬改革、移风易俗,“三禁”宣传,“三沿六区”专项整治及公墓建设工作,截止目前,全乡亡故人员为45,已全部安葬进公墓区。
应急管理方面:一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我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二是高度重视应急救援工作。在防汛期间,潭头乡组织转移群众120余户,400余人,发动干部群众140余人、出动车辆8台,清理道路塌方土堆10余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顺利度过汛期;面对持续高温干旱情况,潭头乡自筹资金,投入3万余元,购买潜水泵24台发放给各村组,投入4万余元铺设管网,缓解干旱问题,为饮水困难农户家中送上干净的桶装水共计200余桶。
社会稳定方面:定期组织矛盾集中排查调处及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累计摸排涉稳问题4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2起,调处率达100%;禁毒工作常抓不懈,组织各村定期对疑似制毒窝点进行全面排查,全乡未发现疑似制毒窝点,未发生制毒贩毒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公众安全感大走访”活动,组织乡综治办工作人员、各村蹲村干部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累计接到测评电话18起,满意度达100%。
新农村建设方面:潭头乡对照“七改三网”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全年24个新农村建设村组整治任务,目前,全乡已完工村点17个,已验收8个,其他村点也陆续进入扫尾阶段,
二、2020年工作计划
潭头乡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战略,聚焦补短板、挖潜力、增优势,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进取、克难攻坚,奋力开启建设以建设“绿色、和谐、宜居、美丽新潭头”为目标的新征程。
(一)统筹兼顾有的放矢,巩固脱贫攻坚质量。一是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落实“四不脱”要求,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实现已脱贫户不“返贫”。二是突出产业扶贫,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对南部山区白莲产业的奖补政策,全力扩大白莲种植规模,力争年内种植面积达3500亩以上;大力发展以脐橙种植为主导的林果种植产业,将潭头打造成为“脐橙之乡”,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发展特色产业。强化示范引领,继续发挥“基地+合作社+贫困户”、“致富能人+贫困户”等产业脱贫帮扶模式带动贫困户就业创业。三是优化调整扶贫资金项目库,做到精准使用扶贫资金,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强“基础性、支撑力”的保障作用。
(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圩镇污水乱排乱放、乱倾乱倒等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污水处理,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动全乡美丽乡村建设从“点”到“线”向“面”转型升级,对已经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村点,切实抓好建后管护,确保实现“有新村有新貌”,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维护好社会稳定。在深挖彻查、线索摸排和基层组织建设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坚持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同时加强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配套设施,夯实综治基础。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抓好安全生产,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