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产业扶贫项目凸显成效。全镇128户计划脱贫,入股西北家具工业园新港家居产业96户,入股光伏产业24户,入股西安市龙腾肉牛养殖场7户,自主发展养蜂2户。整合农业、林业、水务等部门产业扶持资金,帮助各村发展长效产业和主导产业。
四是社会扶贫工程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及第一书记帮扶作用,积极与帮扶单位联系对接,制定帮扶工作计划,帮助贫困村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发展后劲。
(四)加大投入力度,基础环境明显改善
一是加快造绿增绿步伐,全面完成沪陕高速两侧“五路增绿”任务361.7亩;积极开展“春季植树增绿”工作,规划布局沪陕高速两侧可视范围内生态林建设,逐村逐地块踏堪,已流转生态林面积1100亩,新街、支家沟、孟岩、拾旗寨、宋家等5个村已全面完成栽植。截至目前,春季“五路增绿”累计栽植绿化苗木49810株,种花315亩。春季义务植树200亩。上半年种植樱桃2000亩、大杏150亩。
二是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每周进行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排查,做到路面干净、无垃圾暴露,无乱堆乱放现象,建设宜居宜业人居环境。扎实落实“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1+9+N”组合方案,对全镇32个在建工地进行跟踪检查,对存在各类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下发工地整改通知单110张,下发安装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督办单66张,组织召开四级网格员培训会24次,宣传50余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逐一入户核查2435户。全面排查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现象,每天出动两批次、共8人进行轮回巡查,处置违规焚烧200余起。严格落实“三长制”工作,每周开展2次路长全面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并做好巡查记录。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础农田灌溉工程,新打机井两眼,人饮工程更换水泵13台。
(五)强化管理服务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继续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信访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健全了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了信访工作接待程序,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做到了群众来访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宗宗有结果。同时认真处理交办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做到了无进京非正常访,无到省集体访及重大活动期间“零登记”,保证了华胥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认真修订了各种防汛预案,扎实落实了汛期各项防汛工作责任,充分做好应对汛期突发事件准备,确保汛期安全。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彻查彻改,出现问题及时整改,决不手软,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生产事故。
(六)强化舆论宣传导向,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全镇重点工作之一,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责任人,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紧密围绕全镇农村工作、脱贫攻坚、招商引资、全域旅游、环境整治、防汛度汛、治污减霾、安全生产、文化体育等工作,深入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美图美篇、政府网站等媒介,及时推送工作动态,广泛宣传和转帖镇党委政府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方面取得的新成就、新做法。深入宣传全镇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实事等新亮点和新经验。积极打造网站、微信等网络宣传阵地,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网页的维护和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对网页进行更新,对网上网民的政策咨询及意见建议及时回复,高度重视网络舆情。三是打造核心价值观阵地。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更换村部院落围墙文化墙,将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文明乡风、文明村镇创建等内容通过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给基层群众。四是突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培育社会文明新风,修订村规民约,开展“一约五会”“道德讲堂”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七)加强党的建设,力求组织保障更加有力
一是坚持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实施细则,坚持定期召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贯彻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和诫勉谈话制度,全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聚力监督抓整治,驰而不息纠“四风”。
二是坚持学在经常,加强思想教育。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指导各支部制定学习计划,结合“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等制度,做到“六必须”,深入推进“七进”,严格落实“八个一”。邀请专家在镇党校宣讲十九大精神。班子成员到分包支部、企业、学校开展十九大精神座谈、交流50余次。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镇党委及时印发《人民日报》社论、《长安新语》和党建知识“应知应会”,丰富学习内容。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梁家河》等纪实文学,指导党员撰写读书笔记及心得体会。以党章党规、《准则》《条例》为重点内容,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固定党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