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坚持从严治政。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与镇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坚持为民执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做到财力优先向民生集中,政策优先向民生倾斜,服务优先向民生覆盖。强化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便民服务热线等平台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妥善化解矛盾问题。积极推进便民利民行动,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让干部“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
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健全重大项目风险评估机制,落实政府法律顾问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执法监督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更大力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更高水平打造“阳光政府”。
坚持高效施政。认真落实省委、泰安市委和市委“担当作为、狠抓落实”部署,扎实开展“埋头苦干、争创一流,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对标先进谋发展,突出亮点抓特色。大力实施干部提能计划,进一步提升境界,全面增强“八种本领”,推动政府工作提效率、增效能。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健全目标、执行、督查、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