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2019年3月 23日在许镇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镇 长 盛茂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许镇镇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建党97周年、县委成立90周年,更是许镇合乡并镇历经15个春秋之年。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的监督支持下,在广大镇村干部的努力奋斗下,全镇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转型发展中围绕主业、厚积薄发,从容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团结带领全镇11.8万人口大踏步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深挖发展潜力,蹄疾步稳建设“重点镇”
(一)经济发展提档升级。2018年完成财政收入2.76亿元,占预算113.6%,4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30.72亿元,同比增长18%,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24亿元。一是坚持规划先行。根据我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请求调整东三产业集聚区规划,将从根本上解决“散乱污”企业的非法入驻问题,引导企业规范环保、安全生产。二是项目入驻增动力。引进中山市一川橡塑、湖州蔓狄、芜湖华羽、华洁过滤、炜诚和常佑汽车配件等企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稳中向好。三是合理开发土地资源。完成土地占补平衡、挂钩项目任务,成功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实施四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提升改造项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深受省市县好评。
(二)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一是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奎湖安置房二期建设年前完成桩基施工;完成了浦园小区配套建设的用地征收和迁坟工作;按时完成了镇污水处理厂、中心小学西校区、幼儿园的用地征收和施工保障工作。二是城镇建设成效显著。完成总投资4735万元的建成区综合整治项目,新建23km雨污水管道;新建和改造育才路、江业路、世纪大道、许仙路、振兴路、市兴路等约6km沥青和混凝土路面;完成国清花园、育才小区、惠民小区、惠民新村等老旧小区的整治;新增1100个停车位、2座公厕、1座垃圾收集站。三是水利设施顺利推进。完成资福河太丰段(含万寿河)、青弋江干流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更新改造郑潭、清浦塘、平和塘站3座排涝泵站;青弋江分洪道华林内平台、马元入口段左岸抛石均已完工;500KV特高压已通电。四是农村公路更加通畅。完成黄墓村扶贫项目陈嘴路的建设;完成大中修项目大浦新村道路的改建;完成郑潭路、民三路、高桥路、长青路、东联环路的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启动2019年2.13公里扶贫道路和19.23公里扩面延伸工程建设。
(三)“以商招商”培育发展潜力。年初成功举办“2018年新春企业家暨外地成功人士座谈会”,3月初赴上海、苏州拜访客商、考察企业、洽谈推进项目;9月底洽谈引进外资事宜和洽谈高科技项目,接待芜湖海贝物流、温州置信集团、上海申世电气等客商十余家,涉及建筑、物流、工业、外贸等行业,形成了“以商招商”的新格局。
二、围绕乡村振兴,培育底蕴“打文化牌”
(一)勇闯乡村振兴的新路子。一是在大浦举办了安徽省兰花展、南陵盆景展、海啸文化节等休闲旅游活动,成功申报了省级特色小镇“我家农场”项目。二是新增家庭农场6家,新型职业农民25人,技术培训500人次,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岗位开发,实施“务工+销售”模式切实增加贫困户家庭收入,全年带动26户66人,户均增加收入0.42万元。三是完成农村电商站点全覆盖,积极申报、建设电商示范镇、示范村,申报黄墓街道为省级旅游十大古镇。
(二)文明创建水平不断提升。一是统筹抓好农村清洁工程、农村人居环境和“清洁城乡美化家园”整治工作。二是2018-2020年的三年改厕计划所需设备已顺利招标并启动。三是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等传统节假日及时开展移风易俗宣传,举办“文化扶贫、携手小康”、“集结在党旗下”、“许镇镇新时代文明传习实践活动暨“‘庆中秋迎国庆’职工文艺汇演”等各类活动,举办道德讲堂七场。
(三)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许镇历史人文实施了文化提升工程,建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挂件、主入口标识、文化志愿服务和法治广场、谢家坝农民暴动浮雕等文化宣传设施。
三、守住青山绿水,坚定不移“走生态路”
(一)扛起环保整改的硬责任。建立双组长制的专班,落实包保责任,通过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对账销号等整改措施,坚守生态底线和环保红线。在省环保督查的34件交办件中,除许镇工业园区涉水项目和东三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外,已全部整改到位;“散乱污”企业整治涉及到的92家企业,已全部整改到位;在环保督查期间,取缔燃煤锅炉16台,行政拘留1人,刑事立案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