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9日在罗河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镇长王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镇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这一年,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镇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工矿产业新城,绿色生态小镇”战略目标,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镇容村貌焕然一新,人民生活不断改善,镇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年来,综合实力稳步提升。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全年共完成财政税收1.12亿元,同比增长35.29%;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3.7亿元,占全年目标的105.4%,同比增长15.1%,增速在全县各镇排名第三,能源消耗同比下降5%。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完成招商引资3.05亿元,占全年任务的101.7%,全年新引进项目7个,总投资为5.03亿元,在谈项目2个,总投资8.6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9亿元,占全年任务的108.9%,其中工业投资2.3亿元;续建项目2个,总投资1.82亿元;创新发展逐步提升。依托扶贫电商产业园,建设电商便民服务网点12个、综合网点1个,网络交易额突破2000万元,东风村被苏宁易购网络销售平台评选为全国首批十佳 “拼购村”之一。
一年来,乡村振兴全面实施。一是加速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完成1.1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建成高桥村1400亩中药材种植基地、鲍店村700亩旅游农特产品基地、550亩薄壳山核桃基地、150亩东风鲜切花大棚基地和150亩标准茶园,新增稻田养虾1100亩。二是强力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思路,完成了13个村(社区)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成员身份认定、股权设置等基础工作,成立股份制村级经济合作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三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集人居环境整治、农耕体验、乡村旅游、民宿为一体的黄山寨田园生态景区初见雏形,“感悟美丽乡村,我与国旗同框”、“最美乡遇,寻味庐江年”等系列主题活动成功举办;践行绿色生态环保理念,全长6公里的青山湖旅游大道绿化景观项目将于今年“五一”前建成并向游客开放;深挖红色文化,建成1900平方米郑湾红色文化广场,规划修复罗家嘴暴动旧址,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传承红色文化基因。
一年来,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基础设施更趋完善。2019年,相隔半个世纪未通水的舒庐干渠桂七支渠全线疏通,顺利实现从舒城县龙河口水库向七桥水库紧急补水200多万方,保障了大旱期间七桥片区近3万人饮水安全;全面完成黄龙村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建设,改善灌排面积2948亩;完成30多公里供水主管网建设,顺利实现我镇水厂与县供水集团张院水厂并网对接,有力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同网同质,有效解决供水矛盾突出难题;完成黄龙、鲍店两村约7000人的人饮工程,实现全镇自来水全覆盖;新建5座、维修改造8座村级卫生室,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医疗服务水平;改造农村电网37个台区、线路85公里,供电能力显著提升。重点工程建设成效显著。高标准完成2018年省级美丽乡村鲍店中心村建设,彻底改变了建设前脏乱差现象,显著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先后接受住建部和省市县各级领导的视察和检验,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有序推进2019年高桥省级中心村、庐枞路改扩建、罗昌河二期治理、产业扶贫项目等一系列重点项目建设。农村交通路网不断升级。全长6公里的青山湖旅游大道建成通车,全年建成45公里畅通工程道路、5.8公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道路和10公里连户道路,镇域四级路网覆盖率达90%。同步完成40公里农村道路绿化及12.6公里桠罗路沿线绿化彩化工作。
一年来,人居环境持续优化。从垃圾治理、污水处理、旱厕改造入手,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镇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全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年投入480万余元,对13个村(社区)进行常态化生活垃圾分拣、收集和无害化处置,年处置生活垃圾6000余吨;深入开展“清洁家园”行动,集中清理非法广告及乱涂乱画669处,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524处,清理积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1400吨。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罗河镇污水处理厂和吉桥村、鲍店村污水处理站相继投入使用,日处理污水1600余吨;全年拆除户外旱厕400余座,完成农村无害化户厕提升改造1600户。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示范先行和易复制可推广的原则,投入1100万元完成9个重点村庄“五化两改”,93个一般自然村庄 “五清一改” 整治。全面加大生态环保处置力度。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散乱污”和“五小”企业取缔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和非法洗沙行为,推动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秸秆禁烧、森林防火等工作。全年共查处非法盗采2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3人;查处秸秆禁烧和引发森林火灾的当事人19名,其中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1人,罚款1.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