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社会治理,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平安常坟”建设,拓宽“雪亮工程”覆盖面,进一步完善立体化、现代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抓好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支持蓝天救援队等社会救援力量发展壮大,提高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推进“四重”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处理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加强法治教育,扩大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老人的关爱服务,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事业。
三、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各位代表、同志们!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做出重大部署,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讲政治、讲担当、讲法治、讲廉洁,全面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强化政治意识,提高践行初心能力。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力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建设,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
(二)强化担当意识,提高执行落实能力。增强勇于担当、善于担当的责任意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集中精力办实事、解难事、求实效。紧扣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紧盯新一年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紧抓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短板,进一步创新举措、苦干实干,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决落实县委巡察问题整改,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以勇敢的责任担当意识和良好的执行落实能力取信于民。
(三)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树牢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严格遵守政府工作规则,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调查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强化自律意识,提高廉洁从政能力。严格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厉行勤俭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加大对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清正廉洁的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各位代表、同志们!实干赢得未来、奋斗成就梦想。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敢字为先、干字当头,担当作为、拼搏进取,谱写常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