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镇村治理不断强化。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创文责任区域细化到每一个党员干部,通过派发宣传单、张贴创文公益广告和悬挂门前三包责任牌,营造浓厚的创文氛围。积极开展卫生保洁工作,落实各项卫生制度,结合周五公共卫生日和志愿者服务活动让辖区实现全面保洁。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大经费的投入力度,投入9万余元对陵南路、323线水口段、大学路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清运莲花、大陂、东河等村村内固体废物垃圾30余吨。与此同时,大力实施乡村整治。一方面,我镇对12条村的58个点进行了“三清三拆三整治”,占总数的64%,共清理积存垃圾504处342吨,清理沟渠河淤泥、障碍物 258 处154吨,拆除危、旧、弃房167间3773平方,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5处65平方米。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打违力度,全年完成打违161宗,拆除各类违法建筑基底面积118795.635平方米,建筑面积177015.31平方米,其中框架结构109宗、砖混结构14宗、红砖铁棚16宗、铁棚15宗、地基7宗。
(三)社会保持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人口管理调控和服务,强化群租、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治理,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着力解决各类突出信访问题和群体性社会矛盾,妥善处理好群众合理诉求。2018年,我镇共接待群众来访68批、162人次,受理矛盾纠纷案件22宗,办结20宗,2宗调解稳控。另外,对有上访苗头的当事人,在各敏感时期24小时轮班值守,千方百计稳控在当地,在全国“两会”等敏感时期均没有发生越级上访。开展“七五”普法,提高普法实效。关心关注刑释解教、社区矫正、吸毒等重点特殊人群。加强“山竹”、“玉兔”等台风的防汛抗台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社会事业发展有新提升
(一)就业和社会保障得到加强。2018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2人,完成年度任务105%;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人,完成年度任务10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0 人,完成年度任务100%;促进创业10人,完成年度任务100%。2018年我镇低保户为48户,保障人口57人,特困供养人员18人,累计发放保障金48.3万元。2018年我镇共有残疾人316人,共发放重度护理补贴65.76万元、生活补贴14.04万元。
(二)教育、文化、卫计工作有序开展。2018年,我镇中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小学教育巩固率达到100%、初中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扫盲教育达到100%、特殊教育达到100%,义务教育工作保持良好态势。积极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在元旦、端午等传统节日均在镇文化站举办文艺演出;大陂村、石山村的新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大楼和舞台全面竣工。努力实现计生从管理向服务转型,2018年全镇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4对,目标人群85对,完成率87%,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三)安全形势保持平稳。突出重点行业、关键部位、重要时段,严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城市风险点危险源动态管理监控,做到常态监察。2018年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活动7次,安监站召开专题会议7次,季度安全生产会议4次,出动检查268人次。镇韶大片区被挂点督办火灾高风险区域,自挂牌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并积极开展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据排查统计,韶大片区火灾高风险重点区域有“三小”场所259家,“三合一”场所8家,出租屋50家,公共场所3家,高层建筑1栋。通过历时近1年的综合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韶大片区各类经营性场所按要求配备了消防器材,各业主、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初步掌握了基本消防技能。韶大片区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顺利通过市验收并成功摘牌。
五、政府自身建设有新突破
巩固和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督促干部深入基层、脚踏实地参与各项重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察、审计等监督,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增强法治观念,规范行政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完善预算编制,加强财务审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等制度。高度重视社情民意,规范运作“12345”服务热线工单办理,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同志们,以上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镇人大监督支持的结果,也是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务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新韶镇人民政府,向各位代表,向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广大干部群众,向所有关心支持新韶镇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