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疫情防控。因时因势优化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措施,强化网格化管理,压紧压实村组、企业、机关单位、学校和商业门店的防控责任,持续推广使用赣通码。切实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排查管控、健康监测和预防诊治,决不让来之不易、持续向好的疫情防控形势发生逆转。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企业的复工复产。
(二)决胜脱贫攻坚。一是一鼓作气攻克“坚中之坚”。紧盯剩下未脱贫的40户、103人,边缘户11户、56人,监测户6户、34人,扎实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攻坚行动,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二是一以贯之稳固脱贫成效。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始终将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好,确保每村、每户稳定脱贫不返贫。坚持每周专题研究调度、推进、落实工作,压实脱贫成效巩固提升责任,实行最严格考核,发现突出问题随时约谈,继续保持脱贫攻坚高压推进态势,确保全乡干部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任务;继续保留乡扶贫工作站、村扶贫工作室,保持驻村、帮扶人员及脱贫攻坚机制不变、责任不变、工作要求不变,持续加大扶贫干部、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重点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工作能力;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继续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及社会保障等各项惠民政策;加强光伏电站及产业项目的运营管理,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贫困户造血能力,补齐产业短板;严格落实资金管理、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严查违规问题,强化责任追究,防止扶贫领域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发生。同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落实扶贫干部容错免责机制,防止问责简单泛化,激励全乡扶贫干部奋力提升脱贫效果。
(三)推进乡村振兴。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在攻坚中促进振兴,在振兴中巩固成果;着力抓好石新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突出高品味规划、高标准实施、高质量推进,把石新村示范点打造成为水源东大门的一道靓丽风景;着力加强产业培育。不断壮大蚕桑、茶叶、脐橙、柑橘、猕猴桃等特色产业,稳定桑园面积3000亩,茶叶500亩,脐橙800亩、猕猴桃800亩、柑橘600亩。着力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方式,增强农业产业抗风险能力;着力推进乡村旅游。依托毗邻石牛寨景区、紧靠黄龙山的优势,切实推进蟒洞峡谷漂流、水果采摘、农事体验、文化探究等旅游项目,助力产业振兴。
(四)抓好环境整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开展林业、采砂秩序整顿、水土流失治理和绿色殡葬改革,进一步加大对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埋乱葬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新建生茔、大墓、豪华墓;加大环境整治投入,集中治理房屋乱建、垃圾乱丢、柴草乱堆、禽畜乱养、污水乱排等“五乱”现象,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全面落实“河长制”,严控沿河沿线污水直排乱倒,确保水源达标;加强农业污染面源管控,倡导使用有机肥,严格使用塑料制品;着力加强自然资源、环境整治综合执法力度,严格划定畜禽养殖区域,切实保护好绿水青山。
(五)夯实社会治理。一是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和战斗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加强党员后备力量梯次培养,使不同年龄阶段、不同社会群体的新生力量有机融入党组织。加强村级治理“自治、德治、法治”融合。充分利用老党员、老干部、老乡贤发挥“道”的引领、“德”的感化作用,助推村级组织治理有方、德不缺位、法树权威。引导各村结合实际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民行为。成立水源乡教育基金会,开展奖学助学活动,激励水源学子积极向上、奋力有为。
二是严格规范农民建房。加强农村建房规划指导,积极推广新户型,加强全过程监管,杜绝未批先建和批建分离。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乡农民建房管理队伍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对违反规划、占用基本农田、“开天窗”、占用河道、切山切坡、突破公路红线等严重违法违规建房行为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加快形成联合巡查、快速拆违的合力,确保农村建房规范有序。
三是深化平安创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加大治安巡逻力度,创新巡逻方式,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充分发挥政法、公安、司法等部门的综合职能,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强大合力,在水源境内全面加强“黄、赌、毒”专项治理,不断净化社会风气。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开展“两项教育”活动,全面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全乡人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全面提升公民综合素质。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是高度重视信访维稳。以建设平安水源、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化四项排查,创新信访维稳调控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要求,建立畅通有序的信访秩序,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妥善处理各类遗留问题,进一步完善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化解矛盾的排查调处机制和运转高效的处置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