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思路,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完善《琴江镇系列管理制度》,让各个环节的工作评定都能参照具体的制度来规范执行,使之成为全镇履职尽责、推进工作的总纲,同时作为督查考核、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工作落实机制,充分激励广大镇、村干部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的工作热情,责任领导率先垂范,镇村干部齐心协力的良好工作氛围。
2、强化力量配备。重新明确领导分工管线和干部分工责任,组建三大工作组(即:驻村工作组、征拆工作组、后勤工作组),农村工作组划分为四大片区,采取一名党政领导挂村,一名干部包村的管理模式;征拆工作组由抽调人员和机关年轻干部30人组成,分成若干个工作小组安排到重点工程任务重的村,精准落实征拆任务,进一步营造人人重落实、个个抓落实的工作氛围和强大的工作合力。
3、强化创新机制。坚持从思考中来、从先进经验中来、从实践工作中来的创新工作方法。解放思想,探索创新,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上始终把创新思路放在第一位。打破常规,善于总结工作、提炼经验和特色亮点。
4、强化交办督办。实行重要工作交办督办机制,重要工作全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干部,限定限时办结。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促进工作,加快推进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五型”政府建设,开通“镇长信箱”,倾听群众声音,密切联系群众、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畅通政府与群众、社会沟通互动渠道,为具体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处理答复群众来信来访问题。
5、强化绩效考核。细化绩效管理考评、效能问责、末位淘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关事务管理等制度,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考核,细化任务具体到村、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调度常态化,重点工作实行定期与不定期调度,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6、强化问责追究。全面落实月督查分析、点评通报、每月考核“三项推进”机制,以督查暗访、常态化明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于思路不清、工作不力、任务未完成,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有效解决干部在履行工作职责路径不宽、措施不力、效果不明的问题,以强有力的举措推进各项工作。
三、两个方面的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把琴江镇作为“乡村振兴发展的示范地”。琴江镇有地缘优势、产业优势、治理优势、人才优势,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理当站前列、当先锋。为此,建议县委、县政府把琴江镇作为“乡村振兴发展的示范地”,加大政策、资金以及技术指导力度,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二是建议把琴江镇作为“全域旅游发展的提升地”。重点集中资金、力量打造提升“通天寨4A级景区”,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参与性、体验式旅游项目,让游客留住脚步,留下美好心情。
当前急需解决的四方面问题
江背游客集散中心安置地未启动的问题。2016年11月完成江背游客集散中心项目拆迁任务,需安置拆迁户120余户,安置地已征收,但因调规及资金原因均未启动安置地建设,导致拆迁群众意见较大,部分拆迁户多次上访。同时根据《石城县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要求,目前需支付第三阶段(2018年12月到2019年9月)临时安置补助费999393元。
长乐农旅及大畲田园综合体土地流转款项未及时拨付问题。一是长乐村2016年10月流转6个小组710.55亩土地,涉及农户169户,首付第一个租期租金(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已期满,第二个租期的租金147万元逾期50天未付。镇、村多次向承租方和有关部门汇报、协调,但租金问题一直未解决、未落实,目前村民就此事反映异常强烈,并多次扬言要向上级信访和检举。二是大畲田园综合体流转土地共883.86亩,2019年租金(含建上村2018年未付租金)93.4922万元未支付,群众意见较大,部分群众多次上访。
棚改返迁房建设问题。涉及全县棚改返迁房建设安置点已基本完成征地用地任务,只有兴隆村因县级层面相关政策未兑现,未完成征收任务。但其他已完成征地任务的安置点,目前尚未启动项目建设,大部分棚改安置户反响较大,对政府公信力存在较大质疑。
4、部分项目征地款项未到位的问题。2020年起征地价格将上调,涉及我镇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已征收并签订征收协议的,但涉及部分征地款项未及时拨付到位,要求及时解决,预防因上调标准带来更大的资金压力和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