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一是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施政行为,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二是坚持执政为民,建设服务政府。把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腔热情、坚持不懈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建立为群众办实事的长效机制,根据群众需要和财力可能,每年制定实施“十件民生实事”,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三是坚持求实创新,建设高效政府。时刻保持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把好作风体现到实际工作上来,把高效率落实到经济发展中去。四是坚持廉洁从政,建设廉洁型政府。加强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完善部门和村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新征程任重道远,新目标催人奋进。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团结一致,奋力拼搏,为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推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实现富民强镇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