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今后五年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6年,建成“一园、一带、双基地”,全镇地区生产总产值达到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7%;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各项指标增速不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农村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初中生在校巩固率保持在98%以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农村人口参合率达到99%以上;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率达到100%。
(三)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举措
1.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创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打造长三角绿色有机“优质粮仓”“绿色菜园”“精品果园”,建成中药材连片种植集聚地,补齐“三农”发展短板,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城镇化发展理念,增强城镇资源集聚能力、人口吸纳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按照“一心、一带、三轴、四片区”的集镇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集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集镇发展质量,推进小城镇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3.提质升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高质量发展支撑力。按照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发展原则,抢抓发展机遇,统筹推进全镇交通、水利、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全镇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支撑条件。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绿色发展。以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为抓手,加强环保督察,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机制,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
5.加强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坚持城乡统筹、利益兼顾,加快教育、医疗、文化以及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等社会事业全面、均衡发展,增进城乡人民幸福感。
6.加强法治和社会治理,创建平安和谐发展环境。建设“法治张新”“平安张新”和“诚信张新”,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
二、2022年工作安排
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以乡村振兴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突出抓好"两化一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持续在创业帮扶、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等多领域发力,充分落实帮扶责任人职责,确保现有帮扶对象稳定增收。通过稳定就业渠道、稳定帮扶政策、强化保障兜底、强化跟踪监测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全力做好扶贫车间、光伏电站等现有产业扶贫项目的维护运营工作,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继续健全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强化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帮扶等综合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精准开展就业技术培训,实现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再就业。
(二)夯实发展基础,推进产业发展。
依托张新镇在外成功人士、长三角产业转移的发展机遇,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瞄准产业链上下游和关键环节,结合我镇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在工业和现代农业发力,吸引一批资金、招揽一批人才,调整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合理利用现有的建设用地,为项目落地提供要素保障。今年力争招引50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2个以上。以招商引资为基础,充分发挥钟陶营村食用菌产业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将谷河湾3000亩土地,打造成张新镇现代农业产业园。扩大刘寨、马楼等村的中药材种植面积,做大做强好学民蜂蜜和张新板鸡等张新品牌,推动我镇特色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着眼民生福祉,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
坚持民生为本,共建共享,更加注重群众生活质量,更加注重群众主观感受,更加注重群众幸福指数。继续抓好民生工程,多办为民实事,多谋民生福祉,切实让发展的过程成为造福人民的过程。严格落实社会保障,对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比率,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让群众切实感受政府关怀。进一步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加快补齐基础教育短板;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保障教师待遇,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四)抓好环境整治 建设美丽乡村。
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不动摇,继续实施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专项整治,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深化村庄清洁行动为重点,以“美丽庭院”评选、“光荣榜”等工作措施为抓手,严格落实“五清一改”,严格落实月考评调度机制,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实施增绿增效工程,巩固林业工作成果,全面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路长制工作要求,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
(五)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平安张新”建设,拓宽“雪亮工程”覆盖面,进一步完善立体化、现代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打造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坚持“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推进“四重”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积极倡导文明生活,树立乡村文明新风尚,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加强法治教育,扩大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老人的关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