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资金整合。加快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统筹整合使用中央和省、市、县的各类涉农资金投入到乡村振兴中。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加强乡村振兴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严禁挤占挪用。
(三)强化政策配套。制订出台乡村振兴建设相关制度措施,探索建立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财政补贴与农户分担的维护机制、建设用地保障等制度措施。学通弄懂吃透上级政策,按照责任分工和任务清单,牵头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排出任务表、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计划。
(四)强化督查指导。建立健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研讨、报告制度。建立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推荐任用的重要依据。持续开展全过程、常态化督查,对工作滞后的开展约谈,严重掉队的给予通报批评,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引导发挥自然村村民理事会、新乡贤及其他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战略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措施,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积极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投身乡村振兴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