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打造现代农业。立足产业“特而强”,支持永强农科、沙漠洲林业等骨干型农业龙头企业,促进专业合作社提质增效,构建立体多层互联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体系。完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带动农业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多途径促进农民增收,完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及三变改革,抓好农村“三资”集中管理工作,壮大集体经济,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和制度活力。
(三)突出统筹发展,推动城乡面貌新变化
深化区域合作共赢。加强城乡规划与重大基础设施、三次产业发展的有效衔接,配合完成“新城概念性规划与城市设计”报批,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产城深度融合。坚持以更加开放的理念融入区域合作交流,积极融入市高新区、大观经济开发区、大观新城发展,寻求在发展空间争取、重点项目安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互联、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的合作。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按照片区联动、有序推进的原则,助力推动天柱山西路、环城西路、沿江西路等道路建设,畅通对外交通体系,提升十里区位优势。围绕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全力以赴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棚改攻坚行动,确保完成2019年棚户区改造任务,争取释放发展空间近千亩。积极稳妥解决征迁安置突出问题。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大力实施水利工程,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完成袁柏闸站拆除重建工程,提升防洪排涝能力。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实现全方位、全区域、全时段管理,提升城市绿化、美化、亮化水平。发展壮大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完成还建小区首次登记,积极探索社区化管理新模式。开展“三线三边”环境治理,有序、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以智慧城管为切入点,大力整治违法建设、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四)践行绿色理念,开创生态文明新局面
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为契机,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健全环境案件受理督办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有人管、管得住、不反弹。完成第二轮全国污染源普查,建立重点污染源信息数据清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长江全面禁捕,确保全面完成江豚保护区乡域186条减船退渔任务。
解决环境突出问题。认真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解决一批长期困扰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对重点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等行业实行全面监控、综合治理。加强棚户区拆迁区域生态环境整治,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狠抓“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抓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继续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实施绿色发展行动。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落地见效,量化河道清面、清养、清乱责任清单,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推动巡河、治河、护河责任体系全覆盖。定期开展联合排查,坚决杜绝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推动河湖治理系统化、监管常态化。做好养殖业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大观区城区老工业区十里片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实现总体水质进一步提升和稳定。持续推进林长制,强化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筑牢生态屏障。
(五)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民生福祉新提升
提高民生保障水平。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工作机制,做到精准帮扶、精准脱困。聚焦转业渔民、低收入户等重点群体,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帮扶、创业引导、技能培训,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统筹落实各项社保惠民新政,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受益面。抓好“救急难”工作,争取老年渔民养老保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积极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更好方便群众在家就诊、就近就医。
全面发展社会事业。优先发展教育,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统筹各类资源,深化产教融合,支持职业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化统计制度改革,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持续推进文明创建,举办“大讲堂”、好人榜评选等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做好国防动员、兵员征集、国防教育、双拥优抚等工作。继续做好全国工会工作平台推广工作、加强共青团、民族、宗教、科协、关心下一代、对口帮扶等工作,切实维护妇女、未成年人和新居民合法权益。
强化社会治理能力。建立重大矛盾纠纷隐患责任清单,推进社会共治体系,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托基层综治中心建设,有效整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积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深入推进“一村一警一辅”包村联系工作,持续深入“扫黑除恶”,坚决打击重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发展环境。加大企业生产、消防、交通、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