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湾乡位于浮梁县境中部偏东,境域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东部为低丘谷地,昌江支流东河由东向西至臧湾转向西南流经乡境,省道“景瑶线”穿境而过,所在地臧湾村距县城和景德镇市区均为25公里。国土面积128平方公里,下设8个村,1个居委会,1个林场,人口1.3万,其中有移民4200余人。乡域资源丰富,地表以林、茶为主,地下以黄金为主。耕地面积13777亩,其中水田面积12327亩,主产水稻,是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山林面积142521亩,盛产木材、毛竹、油菜、茶叶。油茶面积为8000亩,茶叶面积13236亩,有农民茶叶专业合作社12家,乡域内有茶叶、大米等各类企业17家。
臧湾乡以驻地命名。臧姓于北宋建隆辛酉年(公元961年)迁居于此,东河在此形成一个“乙”字形湾,故以姓氏和地形合名为“臧湾”,沿用至今。臧湾历史悠久,古代商业繁荣,号称“浮东最大闹市”,一臧二瑶三墩口,瑶三千洞八百,顶不到臧湾一个角,素有“十里金铺”美誉。臧湾境域清代属福义都、尚西都、学口都、新安都。解放前夕属第三区墩口乡四至九保、天宝乡三保。建国初属第三区臧湾、马家、府前乡。1954年属第二区洋港乡。1956年为寿溪、建设、人民、裕民、马家、齐心、富裕、胜利8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同年,撤区并乡为臧湾乡。1958年为红旗人民公社,辖臧湾乡、马家两个管理区。1959年易名鹅湖公社,臧湾、马家析出成立臧湾垦殖场;1963年坑口公社并入,仍称臧湾垦殖场。1966年更名为胜利垦殖场,1968年改为臧湾公社。1972年渭水、坑口、王港三个大队划出,仍称臧湾公社。1976年复称臧湾垦殖场。1980年隶属于景德镇市鹅湖区。1984年恢复乡建制,乡、场并存,名称保留,机构合一。1988年垦殖场从乡机构中析出单独成立场部和党委。臧湾乡、臧湾垦殖场同驻臧湾村。1989年县建恢复,归县属。1998年9月臧湾乡、臧湾垦殖场合并,名称保留,机构合一。1999年臧湾垦殖场进行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