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严格依法行政。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健全督查督办机制,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强化人大、政协视察和调研成果的运用。重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打造“阳光政府”。
24.推动高效化执行。大力倡导担当精神,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为敢担当者担当、为敢负责者负责。完善政府考核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目标化引领、项目化支撑、清单式推进、对账式督查的抓落实机制,坚决惩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切实提高干部的执行力。
25.建设服务型政府。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切实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一批实际问题。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力量优先强化、资金优先保障,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真切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