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聚力民生福祉,共享发展新成果
一是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实施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安居扶贫、社保扶贫、生态扶贫等工程,开展脱贫攻坚“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问题“回头看”因户施策落实帮扶措施。建立完善“三类户”常态化监测机制,优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与贫困群众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巩固拓展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向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
二是全面加强社会保障力度。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统筹抓好失业人员、贫困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突出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有效解决疫情影响带来的务工难题;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精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搞好临时救助、大病救助、特困人员救助,确保社会弱势群体得到及时有效救济;积极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进行关爱和服务,提高“三留守”人员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完善教育设施,逐步改善教育环境,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升学率。
三是全面推进平安稳定。时刻绷紧社会稳定这根弦,慎终如始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决守住疫情不反弹底线;加强对政治安全、社会安全、信访维稳、非法集资、失业闲散人员等风险的排查防范;聚焦涉禁捕退捕、“两非”治理、涉军退伍、涉法涉诉、涉土涉财、涉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抓好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化解在小,化解在早;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以全镇小化工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河边堰塘、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集中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汛期防汛减灾各项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及动物监管,努力消除威胁群众身体健康的安全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