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保障乡村文化有效供给
第一节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坚持一室多用,统筹建设各类活动场所。重点推进县级文体设施建设,巩固完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和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监测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组织协调辐射带动作用。加大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加快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五个好”“八个有”建设标准,打造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到2020年,乡镇、村普遍建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加强乡风家风馆、农家书屋、文体广场等文化阵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心村建设农民文化乐园。建立稳定规范的财政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发展格局。
第二节 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
实施“精准文化惠民工程”,向社会征集文化产品和服务需求清单,实行“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建立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政府采购和资助目录。持续做好“乡土文化人才”评选活动,探索建立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错时开放制度,扩大村文化协管员(文物保护员)选聘范围。扎实开展农村“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不断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加强文化专业人才、文化能人、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培训,到2022年培训农村文化人才5000人次以上。鼓励群众性文化活动有新突破,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扶持“三农”题材重点文艺精品创作生产。鼓励民营文化企业和社会力量采取参股入股、联合出品或独家购买等方式参与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支持作家、艺术家以无形资产参与文艺生产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评奖机制,出台文艺精品奖励办法。
第二十一章 保护利用优秀文化
第一节 传承特色文化
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和国家文物保护样板工程,以旌德县江村、绩溪县龙川村等历史文化名村为重点,系统保护乡村历史文化遗产、景观风貌和人文资源。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认定市级非遗项目、传习基地,组织我市乡村非遗项目参加各级展示展演活动。坚持非遗等传统文化元素与全域旅游相结合,增加旅游产品文化内涵。加强非遗、传统手工艺类特色旅游商品研发,促进旅游购物发展。深入挖掘宣城特色建筑、特色美食、特色手工文化内涵,保护发扬皖南花鼓戏、皖南皮影戏、徽剧等地方戏曲文化,积极开发文房四宝、雕刻、绘画、舞蹈、剪纸、陶艺等民间艺术、民俗表演项目,着力推动文化资源传承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机融合、有效对接。实施乡村社会经济变迁物证征藏工程,鼓励支持编修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史志。
第二节 重塑农耕文化
深入挖掘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汲取其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各地积极创建农耕文化类研学旅行基地,大力发展农耕文化研学游。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紧密结合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深挖农耕文化特色符号,鼓励设立农耕器具博物馆或展览展示馆,探索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耕文化产业展示区。围绕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文艺赛事活动,传播农耕文明理念,支持郎溪降福会、绩溪安苗节、旌德打棍求雨等传统习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
第三节 发扬红色文化
以“传承红色革命文化,培育共同精神家园”为纲领,挖掘和利用红色文化独特的价值功能。以泾县新四军军部旧址、皖南事变烈士陵园等为重点,加大对红色革命纪念馆、博物馆、革命遗址的保护,推进红色文化资源普查工程和遗存遗迹保护修缮提升工程,加快泾县云岭、茂林两个省级红色小镇、云岭红色旅游5A级旅游景区建设。实施红色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加大对革命事迹素材的开发利用,讲好革命故事、传承先烈精神,不断加强红色题材作品创作、传播。继续搜集整理编撰红色题材书籍,优先支持相关剧本、音乐、舞蹈类作品申报各类奖项评选和项目工程,常态化在各类文化艺术表演活动中展演红色题材节目,不断传承红色文化基因。把红色文化、生态文化和古迹文化有机结合起来,把红色资源转变为经济资源,促进特色文化与红色旅游深度融合,宣扬革命传统精神,传播主流价值观念。
专栏11 乡村文化繁荣兴盛重大工程 |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工程 采取宣讲小分队、报告会、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等形式,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加强党的历史、党的知识、改革开放成果教育,帮助农民坚定理想信念,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大众化。表彰和宣传道德模范、感动人物、平民英雄、文明之星等典型,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群体意识和自觉行动。 (二)移风易俗志愿服务活动 采取项目化方式,明确“统一专项培训、统一宣传理念、统一活动流程、统一服务时长、统一成果公示、统一考核验收”等标准要求。各项目承接团队在规定流程基础上,自主安排活动开展方式,采用现场表演、知识问答、入户宣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环节,增强移风易俗社会宣传效果。 (三)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加快泾县桃花潭镇、宣州水东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设施综合改造、泾县查济、黄田村古建筑群保护、绩溪龙川胡氏宗祠抢救性文物保护、绩溪文物保护展示用房、绩溪上庄古建筑群维修,旌德江村古建筑群维修等项目建设。争取申报成功3个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创建10个以上市级非遗传习基地。 (四)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工程 进一步打响文房四宝等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大力发展文化体验旅游、文房四宝及文房用品加工制造、文化艺术品交易、创意设计与会展等新兴业态,建设历史文化街区,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力争创成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家,新增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10家,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 (五)送戏进万村工程 各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年每个行政村送戏曲演出1场以上,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六)乡土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深入挖掘培育乡土文化人才资源,推进乡土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激励乡土文化人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投身乡村文化建设和发挥更好的作用,实施乡土人才“四带”行动计划,认真开展宣城市乡土文化人才“四带”名人、能手、新秀培养工作,到2022年培养文化名人20人,文化能手40人,文化新秀80人。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壮大农村文化协管员和文物保护员队伍。 (七)巾帼大宣讲活动 依托妇联干部,妇联执委,市、县两级女性扶贫工作队队长(副队长),广泛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宣传党在乡村振兴战略方面的方针政策,帮助妇女及时了解、掌握和运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知晓脱贫政策,有效激发农村妇女投身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八)“讲好家风 传好家训”宣讲活动 由市、县级宣讲团成员,通过农家书屋、妇女之家和儿童之家等活动阵地,走进群众身边,讲好各具特色的家风家规家训故事,引导农村妇女儿童学文化、爱科学、移风易俗。 (九)“十星清洁户”和“最美庭院”创建活动 宣传农村妇女主动参与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生态文明建设、垃圾分类、改水改厕等,引导广大妇女在环境就是民生、生态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中贡献力量。2018年,“十星”户达30%以上、“最美庭院”挂牌10%以上。到2022年。“十星”户达70%以上,“最美庭院”挂牌5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