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着力提升村容村貌
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推进村庄道路硬化,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实现户户通。深入开展“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整治村庄公共空间,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推进建筑设计下乡,开展田园建筑示范,编制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民选用。全面加强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落实天然林保护政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力度。推进村庄亮化,到2020年,实现美丽乡村中心村、旅游村公共照明设施全覆盖。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到2020年,创成国家卫生城市(县城)3个、省级卫生县城全覆盖,国家卫生乡镇达到5%,省级卫生乡镇达到20%。在卫生镇、卫生村创建的基础上,通过完善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改进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健康服务,大力开展健康乡镇、健康村、健康家庭建设,到2020年,现有省级以上卫生乡镇、卫生村40%建设成省、市级健康乡镇、健康村,建设一批省、市级健康家庭。加大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
第四节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逐步提高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加快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突出村庄规划编制实用性,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避免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充分结合现代和传统元素,发挥专业人士和乡村能工巧匠的作用,体现乡村特色,避免千村一面。以农房建设管理和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水平。到2018年底,各县市区全部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55%以上。到2019年,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65%以上。到2020年,实现行政村(社区)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村庄规划基本要求应纳入村规民约,在村内展示规划成果,确保村民看得到、看得懂。充实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社区)有村庄整治安排,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强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等政策落地。
专栏9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重大工程 |
(一)农村垃圾治理专项工程 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常态化水平, 完善“户集、村收、乡运、市县集中处理”运行模式,提高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能力,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终端处理能力满足基本处理需要。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程 分年度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加大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同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2019年全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实现全覆盖。从2018年开始,平均每年完成80个左右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市美丽乡村中心村、列入“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建制村,及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三)农村厕所改造 巩固前期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成果,按年度分解落实8.5万户农村自然村常住人口非卫生厕所改造任务。到2018年底,完成不少于3万户农村改厕任务;到2019年底,累计完成不少于6万户农村改厕任务;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改厕工作。 (四)乡村绿化行动 加强村庄原生植被、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小微湿地恢复和保护,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基本实现“山地森林化、农田林网化、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的乡村绿化格局。实施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7030”行动,到2022年,全市70%以上的乡镇创成省级森林城镇、30%以上的行政村创成省级森林村庄。 (五)水环境治理工程 以供水人口多、环境敏感的水源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的水源为重点,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整治乡村河湖水系,建设乡村湿地小区。启动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 (六)美丽乡镇建设工程 以治脏、治乱、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为主要内容,2018年完成剩余31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任务,实现美丽乡镇建设全覆盖。 (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在已建和在建433个中心村的基础上,采取分级分步的办法,分年度再建120个左右省级中心村和60个左右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到2020年布点规划保留中心村建设覆盖率达到80%。实施自然村环境整治,分年度对5300个左右自然村进行村旁屋边环境整治。 |
第十八章 加大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
第一节 建设健康稳定田园生态系统
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底线”“底盘”“底数”作用,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推进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形成生态系统源头保护的实体边界。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生物多样性规律,合理确定种养规模,建设完善生物缓冲带、防护林网、灌溉渠系等田间基础设施,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实现农田生态循环和稳定。全面推进国土绿化,大力推进森林资源保护与修复,到2022年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60%,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的森林生态安全体系。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完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优化乡村种植、养殖、居住等功能布局,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
第二节 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矿产资源开发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水阳江、青弋江流域生态空间管控。全面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流程管理。加强对林地特别是长江防护林和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力度,确保林地面积不减少。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规范化建设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清理整治力度,加大对违法占用林地行为打击力度,恢复自然保护区原有生态功能。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工作制度,深入实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林一策”综合整治,提升河湖生态保护水平。
第三节 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