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深入开展“五型”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人民更加满意的政府。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确保中央、省、市、县及乡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的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牢固树立“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的工作导向,以实干立身、凭实绩说话。坚持“高位化调度、集成化作战、扁平化协调、一体化办理”,完善工作调度落实机制。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重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清廉从政、清正干事成为政府工作的鲜明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