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信用企石。
大力推动覆盖全镇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社会成员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依托“信用东莞网”实现信用信息公开查询。探索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诚信教育宣传力度,努力提供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水平。
创建文明企石
。加强酒店住宿、娱乐服务业等管理,持续保持“黄赌毒”整治高压;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创新传播载体,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创建有序企石。
强化宝石路、振华路等重点路段交通秩序管理;大力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行为,同时继续推进便民街市、临时摆卖区的设置,并尝试规范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有序疏导;大力清理影响城市市容、不符合城市规划布局的广告牌。理顺户外广告管理,提升户外广告管理水平,提高户外广告美观度。打造城市管理“三个一”(一条路、一个公园、一座广场)精品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第六章 改善民生 创建和谐幸福城镇
坚持以人为本,打响扶贫攻坚战,增加居民收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保障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民生发展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全面推进“幸福企石”建设。
第一节 全力实施精准扶贫
改进扶贫方式,实施精准扶贫,谋划产业项目,增强脱贫动力,切实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
实施旅游扶贫工程
。依托江边古村、东丫湖、东江、虾公山等自然景观及生态环境优势,发扬好“上洞村草龙舞”、“千年秋枫树”等本土历史文化资源,借力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等对口帮扶单位,以江边、旧围、清湖、上洞、铁岗等村为重点,推动江边古村、东丫湖万亩花海、东江、虾公山旅游景点开发。加大村、镇旅游项目招商力度,引导、鼓励居民发挥自身才干,发展乡村旅游,实现脱贫致富。发挥我镇区位、企业家优势及对口帮扶韶关市南雄市古市镇丹布村、丰源村和主田镇大坝村、主田村的绿色农业和山区旅游优势,积极配合各方构建绿色生态农产品珠三角区域销售网络,打造革命老区特色乡村游,以产业增强对口帮扶地区脱贫动能。
进一步推动工业扶贫
。合理调配土地规划,积极盘活莫屋、深巷、湖美、博夏等村土地资源与厂房优势,充分借力长安、常平、桥头等兄弟镇街工业发展优势,引进适度劳动密集型工业项目,带动村集体、村民租金收入。发挥企石光电产业、包装产业配套优势,积极搭建企业合作对话沟通平台,为企石本地企业开拓市场、技术引进提供渠道,提高本地企业稳定性及盈利能力。
第二节 积极扩大就业创业
积极推动各类群体就业创业,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全面建立全民共享、服务优质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一站式”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企石特色服务品牌活动,推进就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发展。加大农民就业扶持力度,提升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建立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等群体的长效机制,力争实现当年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80%以上。加强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规范人才市场,争取将全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完善小额贷款政策,促进新政策惠及更多创业者。以基层党组织、团组织为抓手,积极挖掘本地年轻人的才能,发扬父辈创业精神,推动二次创业,培育新一代“企石企业家”。积极鼓励新莞人创新创业,对创业人才在金融、教育、医疗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厚植我镇发展优势。结合镇旅游规划,推动旅游产业创业孵化器建设,以创业推动旅游业发展,以旅游业带动更多创业。
第三节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保持10%以上,形成公平、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和保障体系。实施“平安企石”工程,构建常态化日常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公共安全。
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探索集体经济多元发展路径,拓宽集体经济投资渠道,推动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全面实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预算制度,加强农村财务监管,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集体资产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加快博夏村、铁岗村、霞朗村农民公寓建设步伐,进一步探索解决农民住房难问题的发展路径。健全劳资关系预警研判机制、劳资维稳联动机制和打击欠薪长效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人民、行政、司法各方联动的调解工作体系,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平台。筑牢“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发展理念,完善公共灾害预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提升公共安全监督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公共卫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等社会安全各领域的管理监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推动新南消防分站尽快投入使用,逐步完善消防责任区划分与消防站点布局规划,切实提高辖区火灾事故的接处警能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镇内治安安全网络建设,推进公安分局办案中心建设,加强镇村(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