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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6sO乡村百科--为乡村振兴助力

  (五)推进城乡融合,实现农民生活富裕6sO乡村百科--为乡村振兴助力

  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把乡村建设成为幸福美丽家园。6sO乡村百科--为乡村振兴助力

  18.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巩固提升行动,重点支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点)。切实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加强职业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农村新增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更多接受高等教育。推进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推动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6sO乡村百科--为乡村振兴助力

  19.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健全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就业。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农业转移人口“零门槛”的落户政策。加强扶持引导服务,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建设一批农民工创业示范园,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落实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各项政策,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6sO乡村百科--为乡村振兴助力

  20.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创新,实施农村道路巩固提升行动,以示范县为载体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通村组硬化路建设。加快江巷水库、滁河堤防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进沙河水库和黄栗树水库增蓄,新建山许水库。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巩固提升行动。加强县域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物流服务能力。加强数字乡村建设,开发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服务,推动农村通信网络提速降费。发展智慧气象,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推动农村综合减灾示范村创建,提升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6sO乡村百科--为乡村振兴助力

  21.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巩固城乡居民医保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将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创新多元化照料服务模式,到2020年实现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6sO乡村百科--为乡村振兴助力

  22.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和重大传染病防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开展中心卫生院二级医院创建活动,支持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医馆,巩固完善县域医共体“天长模式”,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远模式”。倡导优生优育,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6sO乡村百科--为乡村振兴助力

  23.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以更加过硬的作风,确保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定远县实现“摘帽”。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有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建立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大力构建“村有当家产业、户有致富门路、人有一技之长”的“三有”型稳定脱贫新模式。聚焦花园湖、潘村洼行蓄洪区脱贫攻坚,科学精准施策,实现长治久安、可持续发展。开展扶贫扶志扶智行动,树立脱贫光荣导向,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支持各地把符合条件的贫困村优先建成美丽乡村。6sO乡村百科--为乡村振兴助力

  三、保障措施6sO乡村百科--为乡村振兴助力

  (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农村综合改革6sO乡村百科--为乡村振兴助力

  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抓小岗促全市,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6sO乡村百科--为乡村振兴助力

  24.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全面建成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健全和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抵押物处置及抵押贷款风险缓释补偿机制,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6sO乡村百科--为乡村振兴助力

  25.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推开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鼓励县级政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编制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用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规定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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