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推进生态绿化。大力开展“绿色家园”建设活动,着力生态走廊建设、生态示范户建设,着力荒山荒坡绿化全覆盖,力争全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牵头单位:林业站;责任单位:各村居)
(10)开展环境整治。抓好农业污染防治,主要是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和规模养殖污染。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实现禁投限养。实施“厕所革命”,新建房、危改房必须全面实行卫生厕所准建制度,到2022年底,全镇农村改厕覆盖率达到90%以上,大力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实施集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农业站、卫计办、城建环保站;责任单位:各村(居)、财政所、水利站)
(11)加强资源保护。对水土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和利用,构建完善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严格保护耕地,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开展基本农田整治工程。(牵头单位:林业站、国土站;责任单位:各村(居)、农业站、城建环保站)
(四)实施乡村振兴治理体系改革工程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引导城市管理生产要素向农村合理流动,实现社会治理新常态。
(1)理顺体制机制。按照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建立以村(居)委会为主体、村民便民服务中心为平台、其它各类社会组织和村民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牵头单位:民政劳保站;责任单位:各村(居)、农业站、城建环保站)
(2)加强基层组织。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注重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建立农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推进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落实“两委三会制”,进一步规范村“两委”职责和村务决策管理程序。统筹建设农村便民服务中心,建强党建阵地,推行“八个一”(一个党员活动室、一间阅览室、一台投影仪、一套图书资料、一条永久性党建宣传标语、一本党建基础台账、一套服务台账、一个公开公示栏)党建阵地规范化建设。健全农村文化、体育、卫生、培训、托老、购物等多种公共服务。以“争当人民满意村官” “实施清洁工程、建设幸福家园”“乡风文明村村行”和“好家风”评选等活动为载体,大幅提升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牵头单位:镇政府;责任单位:各村(居)、民政办、文化站)
(3)发展集体经济。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大户、休闲农庄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盘活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推进集体资产资源科学发展、健康流转、规范交易。(牵头单位:农业站;责任单位:各村(居)、财政所)
(五)实施乡村振兴农村改革工程
(1)户籍制度改革。放宽户籍限制,对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各项福利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低保、复退军人补贴、事故伤亡赔偿金标准,到2020年,实现城乡统一。(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居)、民政劳保站)
(2)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改革。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转让,鼓励农民以领办、入股等形式参与农村经济建设。搭建镇、村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强产权交易的市场风险防范,促进农村产权健康有序流转。(牵头单位:农业站;责任单位:各村居)
(3)集体资产股权化改革。把股份制引入集体资产管理,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思路,使农村集体资产真正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农民自主的资产。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村级财务公开和审计制度,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农业站;责任单位:各村居)
(4)农民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改革。探索建立由政府、企业、社会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成本分担机制。不以农民放弃农村原有资产权益作为市民化的前提,把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作为市民化的重要资金来源,实现农民市民化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机结合。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将农民在农村占有和支配的各种资源变为资产,并将这种资产变现为可交易、能抵押的资本,使离开农村进入城镇的农民变为有产者,让农民带着资产进城,从而跨越市民化的成本门槛。(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农业站)
(六)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工程
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必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既不降低扶贫标准,也不吊高胃口,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坚决打好精准脱贫这场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攻坚战。
(1)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强化产业和就业扶持,着力做好产销衔接、劳务对接,实现稳定脱贫。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综合实施保障性扶贫政策,确保病有所医、残有所助、生活有兜底。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牵头单位:扶贫办,责任单位:各村(居)、民政劳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