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全力依法加强政府责任履行,促进政府法制建设
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措施办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党委研究和人大审议,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全面公开政府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着力克服当前干部队伍中担当不足、消极应付的不良风气,对贪腐行为坚持零容忍,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切实做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