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力争每个村拓展1-2个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年收入达5万元以上,并确保稳定长效。二是改善农村面貌。注重把资金项目落实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持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推进乡风文明。加强村民自治,倡导尊老爱幼、邻里团结、遵纪守法的良好乡风民俗,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四是推进扫黑除恶。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黑恶势力。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全覆盖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进行宣传,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身边的违法犯罪线索,让群众参与进来,让民警深入到群众中去。二是进一步强化线索摸排。加强信息报送,实行线索摸排“月报告”制度。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区扫黑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月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月28日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绩效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进一步健全督查工作机制。镇扫黑办要会同各责任单位定期对各村(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落实专人负责督办,切实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的规范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通过建立完善联席工作会议、定期工作通报等制度,加强与派出所、纪检、国土等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党建引领。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提高效能。进一步转变观念、苦干实干,推动政府工作提速提质提效,大力整治干部队伍中“怕、慢、假、庸、散”等问题,切实转变作风、为民办事。三是执行规定。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活动,针对基层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做到对标对表、立行立改、如期整改到位,切实推动干部队伍作风的根本性转变,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干部队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支出。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