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近期建设与远景设想
第13.01条为适应城镇动态发展建设特点,将规划实施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近期建设时段为2003-2010年,是引导城镇长远发展的前提和重要保证之一。
第13.02条近期主要市政设施建设
(1)完善对外交通设施。
(2)逐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
(3)加快供水设施建设步伐,完善给水管网配套。
(4)加强排水设施规划和建设,整治河道及水体污染。
(5)加强园林绿化建设,提高环境质量。
(6)完善城镇环卫设施,加强环境保护。
(7)改造电力电网,扩大邮电通讯容量。
第13.03条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1)拉通文昌路、育才路、仙人大道形成新区路网基本骨架,并完善配套设施。
(2)修建S306绕城线,高质量完成刘漆公路硬化建设工程。
(3)扩充沿河街,建设漆家河风光带。
(4)完成政府搬迁和车站搬迁工程。
(5)完成农贸市场改造和新建工贸市场工程。
(6)改造老城区,形成商业中心。
(7)完成医院扩建工程。
(8)完成水厂搬迁工程。
(9)完成入口广场建设工程。
(10)完成消防站选址建设工程。
第13.04条远景规划控制到2050年,城镇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6万人和6平方公里以内。
第13.05条远景用地在远期基础上继续向西、向北拓展,充实外环线以内的用地,同时有效的利用漆家河北岸的预留用地。
第13.06条城镇远景环境景观目标——生态良性循环。
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的措施
第14.01条建立统一的建设规划协调机构,强化其管理权限和管理范围,并抓紧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各层次规划,以保持规划的连续性、约束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第14.02条明确规定违反条例的处罚决定,并加大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的效率、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14.03条建设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参加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根据需要参加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14.04条严格实施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规划许可调控机制,严格实施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制度。
第14.05条加强政府宏观管理
1、改革现有户籍制度,逐步建立以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加强对人口流向城镇的政策引导,加强流动人口档案暂存服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