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镇村体系规划
镇村体系调整政策
1、镇政府所在地及镇区附近村庄,应划入镇区,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2、 结合现有自然资源优势,有利于中心村产业发展,促进土地流转的村庄 。
3、500人以下规模小的行政村,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并入附近的大村、迁入镇区或与邻村相向发展成为一体。
4、地域空间上接近或逐渐融为一体的村庄,为引导其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规划组织成为一个村庄聚落,并控制其建设用地相向发展;其中距离不超过1公里的村庄合并为一个行政村。
村庄空间布局调整方案
1、镇域中心(镇区)—胜营
规划将崔营村、辛庄营村迁至镇区,即邯大高速下道口以东、大牙线东侧以西、蔡庄村南侧以南、崔营村北侧以北地域,使之成为胜营镇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中心村—宋固新村
规划将杨宋固、史宋固、马宋固、刘宋固及小马庄五个村并入朱宋固村,组成宋固新村。
3、中心村—辛庄新村
规划将油坊、柳林、刘庄三个村庄并入辛庄村,组成辛庄新村。
4、基层村—蔡庄、阴庄、马虎庄、甲士、新镇、北高曲、李高曲、南高曲、北温(王庄)、双庙、邵村。
由于历史地缘关系、群众生活习惯及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原因,这些村庄作为独立的自然居住点单位存在,并在其原有基础上规划改建为新村。
第五节镇域土地利用统筹规划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参照国家颁布的《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的要求,镇建设用地指标的确定,一方面依据村镇等级,确定镇建设用地标准。另一方面,结合每个村的现状建设水平,合理确定人均建设用地调整幅度。规划结合以上两种标准,采用双因子控制法进行控制。
表2-2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人) | 规划调整幅度(㎡/人) |
≤60 | 增0~15 |
>60~≤80 | 增0~10 |
>80~≤100 | 增、减0~10 |
>100~≤120 | 减0~10 |
>120~≤140 | 减0~15 |
>140 | 减至140以内 |
胜营镇镇区现状人均建设用地为14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镇区规划时人均建设用地小于等于120㎡,村庄人均建设用地不超过140㎡,新建及改建宅基地,均不得超过0.3亩。
建设用地统筹规划
规划对本镇管辖范围内的村庄居民点和工矿企业在节约用地和发展生产的原则基础上实施统筹安排。
村庄居民点在前述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和符合人均建设用地的基础上,实行集中建设,控制人均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到2035年,村镇建设用地共计1310.06公顷,各项用地情况详见表2-3。
表2-3胜营镇2035年建设用地汇总表
用地分类 | 面积(h㎡) |
城镇建设用地 | 221.83 |
村庄用地 | 406.86 |
独立工矿用地 | 681.37 |
合 计 | 1310.06 |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占用的耕地的指标主要来自与规划整合出的村庄建设用地进行土地置换。同时还应加强对荒草地、未利用地转化为耕地的改造,来保证本镇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表2-4 2035年胜营镇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占城乡用地比例(% ) | |
H | 建设用地 | 1829.36 | 39.48 | |
其中 |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 628.69 | 13.38 | |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 527.06 | 11.22 | ||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 6.24 | 0.13 | ||
特殊用地 | 0 | 0 | ||
独立工矿用地 | 681.37 | 14.50 | ||
其他建设用地 | 11.58 | 0.25 | ||
E | 非建设用地 | 2868.72 | 60.52 | |
其中 | 水域 | 584.83 | 12.45 | |
农林用地 | 1907.4 | 40.60 | ||
其他非建设用地 | 350.91 | 7.47 | ||
合计 | 城乡用地 | 4698.08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