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项目支撑
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强化产业定向招商,引进和培育一批前景好、规模大、后劲足的重大产业项目,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库,保障重大项目梯度供给,形成竣工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滚动机制,为经济持续增长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撑。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重大项目保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确保重大项目早日动工、早日投产、早日达效。
(三)强化要素保障
对纳入本规划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要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提供土地、资金、人才和财政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围绕“两重一新”,聚焦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增加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推动项目建设的支撑作用。鼓励地方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和“零增地”技改,不得增收土地价款等费用。在符合规划的基础上鼓励建设高标准厂房,允许以幢、层等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积极拓展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资金。
(四)争取政策支持
深入研究上级政府的政策精神和指导战略,积极争取省市县在技术、项目、政策等方面给予上派镇相应倾斜。聚焦城乡融合、先进制造业发展、技术创新、乡村振兴、现代农业、文化旅游专项、民生基础设施等各类专项支持方向,做好及时跟踪,确保第一时间了解政策支持动向、第一时间看到政策支持申报、第一时间争取到政策支持。“十四五”期间,力争争取国家、省市政策支持资金不低于10亿元。
(五)实施评估监督
加强规划任务落实和评估考核,建立规划中期和末期评估制度,以第三方评估作为重要参考,对规划实施进展和效果开展全面评估。完善政府向人大、政协报告和沟通机制。健全规划实施监督制度,发挥组织人事、统计、审计等部门及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全面推进规划实施情况的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各种方式参与规划实施,不断增强公众的规划意识,提高公众维护规划、执行规划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