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安全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有效的管理机制,加强基础工作,强化依法监管,突出重点、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和“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四个责任清单”“一单四制”和“22411”制,紧抓生产安全监管责任和风险防控不放松,打击非法、违规事件10起,配合市、县安监领导巡查11次,正常巡视51次,取缔一家砂场,责令停产整顿17次,包含10家矿产企业。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驾驶,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运行平稳,成功创建郴州市安全生产示范乡镇。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宣传力度,营造高态势氛围,发放各类扫黑除恶宣传单、公开信等资料12000余份;张贴公告100多张;利用微信在各村群里转发扫黑除恶工作宣传等共计200多次;先后4次在主要路口和重点位置悬挂横幅、粉刷张贴标语300余条;制作大型展板2块。积极摸排线索,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引导和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主动性参与,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恶犯罪线索,形成惩治黑恶势力严查、严追、严打、保障社会秩序和社会经济良好运转。三是政法综治和谐稳定。加快网格化信息采录,以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援助工作,全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人。防范化解风险,以打造平安桥市为主线,深入开展 “我为大家巡一夜,大家为我巡一年”活动。全力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全年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5件,调解成功率百分百,排查纠纷87次,预防纠纷47次,做到件件有人管,件件得到落实。认真做好综治民调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满意度电话调查评价中取得了全市第16名,全县第6名的成绩。
四、始终坚持强核心、转作风,党风政风持续转变
(一)抓实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
严格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以上支部,并落实好驻村领导和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一次党课制度,每名党员干部以不同形式广泛宣讲,以此增强党员“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班子成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支村两委班子凝聚力和团结协作,强化党支部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每个支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形成常态,“三会一课”抓实落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标准按程序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特别是加强贫困村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全乡一年发展党员7名。逐步推进五化建设,强化基层党支部建设,7个村建成高标准、规范化党员活动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充分发挥第一书记指导作用,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切实解决党组织存在的问题。
(二)抓实党管意识形态和统战工作
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乡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持之以恒抓好经常性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主要内容,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加大网络舆情管理,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尊重舆论宣传规律,讲究舆论宣传艺术,提高舆论引导效果,弘扬正能量。层层落实责任制,将统战工作纳入党委目标管理的考评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健全了乡村组三级统战工作网络,真正做到“四个纳入”“四个带头”。利用统战工作的优势,加强与党外人士、社会新阶层人士等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关系,召开座谈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认真听取关于农村建设工作中发展、改革、稳定等方面的建设和意见,积极引导他们为农村的改革发展、社会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献计献策。
(三)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是压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年召开4次领导干部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制定下发了《2018年桥市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桥市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桥市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始终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廉政责任落到哪里,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认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局面。同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乡村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常督查、抓落实。党政领导领导做到每个季度与分管线干部职工和联系村干部开展廉情约谈,强化日常提醒,开展提醒谈话70次,谈话105余人次。二是持续开展作风督查,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发扬钉钉子精神,咬住“四风”问题不放松、不歇气,重点围绕乡村干部值班到岗、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完成情况、一次办结、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和节假日纠“四风”方面等开展作风督查。对顶风违纪的严惩不贷,对隐形变异问题要深挖细查,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防止反弹,不断巩固和拓展纠“四风”成果,对发现存在的“四风”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坚决查处,全年下发督查通报14次。按照片区工作一体化工作要求,开展交叉检查、信访办理、办公用房清理等工作,办结信访件1件。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积极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自纠、“办公用房”清理、涉矿涉金融等专项治理活动,不断加强日常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合力。突出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运用好“互联网+监督”平台,重点围绕扶贫领域项目资金、强农惠民补助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项目扶持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