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加强社会治理建设平安高埗
牢牢把握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和谐稳定的总要求,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建设“平安高埗”。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法治高埗”。
一、着力维护和谐稳定,建设“平安高埗”
健全立体化防控体系,大力推进科技强警建设,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统筹推进社会服务信息化,以网格化管理和信息化应用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增强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深化出租屋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消除出租屋消防、治安隐患。健全打防控一体化运作的立体化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以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确保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促进我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谐发展,为我镇营造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创新社会治理。以“信息化”提升社会治安管理水平,紧抓“以案说防”推进全民创安参与度,确保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以社会网格化治理工程为抓手,重塑新的社会管理服务机制,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覆盖和信息化。认真排查矛盾纠纷,采取各种有效途径化解信访案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在联系群众、推进社会治理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安全监管。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深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易爆物品、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学校、燃气、职业病危害、粉尘涉爆、“三小”场所、出租屋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落实防洪、防汛、防溺水等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和预警应急机制,全面铺开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控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格落实“日排查、周研判、月分析”工作制度,及时把握社会矛盾,主动维护稳定。加强对重点区域、劳资纠纷、敏感时期婚姻家庭排查,加强劳资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重点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建设,认真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妥善解决非法集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矛盾和问题,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升应急事故的处理能力。建立覆盖危险化学、道路和水上交通、消防等各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体系,推进镇村二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严格实施公共安全和突发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突发事件、群体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队伍建设。
二、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高埗”
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杜绝法外设定、实施行政权力。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创新政府履行职能方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规范化。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廉洁高效政务环境。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并重,落实国家“七五”普法规划,推进全民普法守法,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对基层群众、新莞人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依法,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提高普法效果。充分有效发挥律师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争取成立独立法庭或巡回法庭,引进律师事务所,提高我镇法治文明水平。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镇村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意识、能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严肃落实执法程序,树立公共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法治理念,努力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使“三不”承诺成为职能部门办事的自觉准则,增强运用法治思想、科学决策、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推动政务信息公开,落实群众知情权,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深化基层组织、行业、企业依法治理,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水平。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
本规划纲要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行动纲领。为充分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凝聚各界力量,必须强化组织协调、项目安排、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保障落实,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一、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为组员,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对规划实施进行统一领导,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重大项目的进展和落实情况。
加强规划衔接,落实目标责任。围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落实目标和任务,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要认真落实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实施方案,具体政策措施,确保与我镇“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一致,空间配置和时序安排协调有序。
增强要素保障。加强资金、土地、能源等要素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优先安排涉及民生、公共服务和城乡一体化等领域的财政支出和项目投入,集中财力保证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科学调控土地供应,合理调整用地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空间布局,优先保证民生服务改善、重大发展平台、重要基础设施和高端产业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土地需求。注重需求侧管理和供给保障能力建设,完善能源和重要商品物资管理。
二、强化项目支撑
科学谋划重大项目。坚持以规划带动项目建设,以项目促进规划落实,确立中长期规划对重大项目布局的指导作用。将规划的重大项目分解落实到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实施,形成有序推进的滚动机制。
强化项目要素保障。把重点项目列入政府重要议程,集中力量保证重大项目需要,依法依规推进建设。优先投入“十三五”规划中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优先考虑和安排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环境容量。
加强重大项目监督管理。把重大项目列入镇委镇政府主要议事日程,强化层级互动,集中力量保证重大项目的引进、落地、投产。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格建设程序。落实项目建设监管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工程质量,保证建设工期,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优化建设环境,落实征地拆迁责任主体,排除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各种障碍。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审核监督,规范建设资金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