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政策法律教育等,提高广大干部和党员的政策法制水平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扎实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优良传统和时代精神,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大力表彰和宣传各类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破除各种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创精神文明先进乡镇。在未来的五年,为进一步搞好我镇精神文明建设,镇党委、政府将认真组织调动文化站、共青团以及镇妇联,深入基层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力争在“十三五”中的最后一年中,使我镇文明户达到全镇的80%以上。
(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依法治镇”,建设法治洪岩。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强化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坚决取缔邪教和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完善村民自治,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行政府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依法从政,从严治政,实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稳定土地承包政策,调动农民投资和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引进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农村水利、生态环境、小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市场经济理论谋划农村发展,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发展,以人为本理念谋划农民增收的“三个谋划”,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农村生机和活力。
洪岩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