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发展中心镇区,培养增长极核,强化中心镇区的职能,使其逐步发展成为现代化的新型城镇;逐步完善城乡体系,形成等级明确、分工合理、规模适当的城乡空间关系;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统筹全域产业布局、人口分布、综合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逐步建立新的城乡一体化居民点体系,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将农村社区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美丽乡村。
第十四条 镇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镇域总人口预测:近期2020年12.5万人,远期2030年23.5万人;
镇域城镇化水平预测:近期至2020年为60%,远期至2030年为80%以上。
第十五条 镇村体系规划
1、镇村体系等级结构
第一级:中心镇区1个——下塘镇区
第二级:农村中心社区4个——陶湖、埠里、陶新、钱集。
第三级:农村小型社区11个——西葛、古楼、幸福、万岗、赵店、北店、安费塘、上杨、埠南、朝晖、韩岗。
2、镇村体系规模结构
一级:中心镇区——远期18.5万人;
二级:农村中心社区——2000-5000人;
三级:农村小型社区——1000-1500人。
3、镇村体系职能结构
中心镇区:承担全镇社会公共设施服务和市政服务功能,全镇的文教和商业服务中心;主要发展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农村中心社区:是农村人口的主要聚居区,保持原有的社会经济基础,利用自身资源、区位优势发展经济,配备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为一定地域的农村服务。
农村小型社区:镇域基本行政单元,是农村人口的一般聚居区,主要承担农业生产职能和本社区的基本生活服务职能。
第十六条 城乡空间结构
按“点-轴-面”的空间发展模式,构筑新的城乡关系,形成 “一核、一带、二轴、四星”的空间结构。
一核:中心镇区;
一带:沿瓦东干渠及其联接的各水库,建设一条贯穿全镇的生态走廊;
二轴:以凤麟大道为城镇南北向发展主轴线,以青杨大道为城镇东西向发展次轴线;
四星:以钱集、陶湖、埠里、陶新为四个农村地域中心。
第十七条 城乡产业布局规划
与城乡空间结构相适应,镇域产业发展按“一心、三带、四区、四基地、一园区”进行布局。
“一心”:指以中心镇区为基础的现代服务业中心和商贸物流中心
“三带”:指沿瓦东干渠生态休闲农业观光带;沿新合水路二、三产业发展带;沿青杨大道设施农业发展带。
“四区”:指北部生态农业发展区,包括陶湖社区、万岗社区、赵店社区、北店社区、安费塘社区;西部生态养殖发展区,包括钱集社区、古楼社区、幸福社区、西葛社区;东北部生态农业旅游区,包括韩岗社区、上扬社区;东南部生态林业发展区,包括埠里社区、埠南社区、朝晖社区。
“四基地”:指重点建设四个现代农业产业化基地,即陶湖、埠里、陶新、钱集。
“一园区”:指镇区南部各产业区。
第四章 镇域空间开发管制
第十八条 空间管制原则
l、协调一致原则
2、保护与整治并重的原则
3、引导与管制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九条 整体空间资源分区管制
为了节约土地资源,保障城乡协调发展,防止镇村建设无序蔓延,缓解开发建设与保护资源的冲突,避免生态系统的破坏,确保镇域的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引导不同地域的镇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须对下塘镇域内土地实施分区开发管制,划分为已建设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四类空间进行分类管制。
1、已建设区
指镇区的建设区和镇域内的所有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各厂矿单位现状建成区。镇区、村庄在建设更新过程中应科学合理组织用地功能,优化人居环境、优化土地利用效益。该区域发展主要是结构调整、集约发展、生态友好模式发展,突出资源利用的优化。
2、适宜建设区
指重点开发或以开发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城镇、村庄规划建设用地,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用地以及其他闲置用地。该区需要在开发建设的同时加强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们生产和生活的舒适度。
3、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主要包括:一般农田、果园地、草地、林业用地等及工程地质条件不适宜建设的区域。
该地区以自然生态保护为主导,在合理引导下可以适度地、有选择地进行开发建设和利用。适度控制镇村建设用地的开发,控制人口发展规模;对已破坏的生态环境要有计划的进行修复;引导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产业;可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重点开发果树林、经济林、花卉基地、休闲观光等。
4、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包括河流水系及洪水淹没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脆弱区和重大基础设施通道防护区,这些地区必须严格控制对生态环境和重大基础设施有影响的生产、建设活动。
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下塘镇基本农田数量,通过复垦、复耕等措施,保持动态平衡,质量不降低。
河流水系及洪水淹没区:主要包括下塘镇境内的庄墓河、瓦东干渠、下塘支渠等水系、水库、塘、村庄周围的灌溉水系及主要水系洪水淹没区等区域。
重大基础设施管线廊道:京福高铁保护廊道带。